文理分科的若干规定
来源: 作者:合肥三十二中 日期:2013-12-03 阅读:44711次
文理分科的若干规定
高中生文理分科关系到学生的人生定向,涉及到我校文、理科的质量和学校声誉,为搞好此项工作,特做如下决定。
一、文、理分科的时间
高二第一学期结束时,学校领导进行动员,班主任指导填表,教务处实施分班。
二、文、理分科的原则
班主任必须充分考虑学生志愿及学生的学科的实际水平,做好细致的疏导工作。
平行班级每班必须保证年级前50名的学生有两名,前100的学生有4名报文,平行班中定为文科的班级将相应名次的学生与其对等交换。
平行班中定理科的学生若报理科仍在原班上课,不许任何人调班。
平行班中定为文科的班级,该班报理科的学生由教务处统一编班,任何人不得选班。
文、理分班上课后,原则上不再允许学生转科,除特殊情况,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转科。
三、班主任应注意事项
各班主任务必克服本位主义,顾全大局,严禁甩包袱。
结合学生的各科实际状况及其兴趣爱好,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。
对文、理分科后的新班集体,各班主任集中精力搞好班集体建设。
四、本规定由校长负责解释。